三不运动不是因服从行为遭遇不公对待而引发的

2023年5月4日

在中国,一个十分常见的概念就是,只要你的行为稍有不符规范或法规,那就是反抗,反抗就是违法。由于违反会受到严厉镇压,因此,主动的反对行为在中国非常少见。在中国,受同情的“反对”只能起源于一个原因,那就是,“虽然我们服从了,但却也遭到了不公正”,换句话说,“冤屈”、“不公”引起的反对才能得到人们的同情,政府的打压才显得违反民间所认定的道德规范。维权因此而起,各种其他的反抗事件也因此而起。
但如果违反这样的前提发起某种反对行动,那就会被包括整个政权在内的所有人的反对,这就是为什么三不运动从一开始就遭到政权和民间的双重不满和反对的原因,因为,如果从“冤屈”、“不公”的受害者逻辑来看,三不运动根本没有可以得到同情的道德出发点,因为根本没有具体当事人的冤屈或者具体的不公事件。
实际上,主动地不服从就是三不运动的特点,它就是一场不服从运动,即,运动不是因为某个具体的人已经遵守了行为规范和服从了政治体系但却遭到了不公,而是因为系统本身的不公正而主动发起的反对运动。这场运动不基于某种具体的冤屈,而是主动地以集体不服从的行动来达成教育变革的目标。
在此,我们希望结合三不运动来分析不服从运动在中国所面临的处境:
三不运动从一上线就声明这是一场为期五年的运动,这意味着:1. 所提议的行为不是终生性质和无期限的;2. 而运动目标不是行为本身而是要求教育体系的变革,就是教育必须从政府独揽走向全面开放。三不运动从不向任何人或机构说,“我服从了,但是却受到了冤屈或其他不公正的对待”。
但是由运动组织团队主动发起的不基于任何具体的不公或冤屈的不服从运动,这在整个中国还是第一次,因此,许多人对此产生了很大的误解,错误地指责运动在干涉他人的婚姻和生育自由,甚至有人臆测三不运动是要求所有人终生不育。
三不运动针对二者均有澄清,例如,针对本运动是在干涉他人的婚姻育生育自由方面,三不运动在2023年4月7日发出《伦理挑战一》一文说,
运动从不强制要求任何人加入,而是将自愿这样做的人集结起来,通过同步进行会影响个人生活的行为来抵制在公共政策上这个国家对儿童教育方面的各种不公的教育制度。
 另外,针对污名化攻击,三不运动也撰写数篇文章指出其“动机论”的错误,包括2023年4月24日所发的《政治反对运动与遵纪守法》、《三不运动不以行动本身为目的》、《专制政权的“智慧型镇压”手段二:污名化》、《中共攻击一:污名化舆论造势》等等,这些文章共同针对数个代表政府利益的指控,以各种恶毒的大帽子指控三不运动违反了“遵纪守法”的原则、三不运动的动机是要“绝种”、三不运动是“蓄意敌对势力”、等等。三不运动引述政治学相关领域的学术界研究和国际人权法等进行了批驳。
然而,无论以上的指控是无意或是有意,它们都有一个共同点,就是认为:三不运动违反了在中国已知的和被所有人认为必须遵守的规范,即没有遇到冤屈或不公就不应发起反对运动。但是,正如我们在2023年4月15日的博文《运动的各种结果的概率的计算》中所说的,从政治学相关领域的学科理论看,最终获得胜利的运动不是因为某个特定的不公事件,(如铁链女事件或唐山打人事件),或法律政策的出台(如香港逃犯条例或武汉的医保改革),而是因为运动是主动地在有准备的情况下发起的,包括美国民权运动、南非人民推翻制造种族隔离政策的军事独裁政权等等,它们都是主动的、按照预先战略计划发起的运动。在全世界的范围内,这样的主动发起的运动,也叫有准备的运动,其成功率远远高于由外界原因或因素催生的运动,也叫自发的运动。
最后,我们呼吁有共同诉求的人加入到运动中来,以便使自己获得更大的力量,也令运动得以积聚更大的权力。